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基础教育管理,扎实做好我县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全县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包括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和易地搬迁子女全部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县教体局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计划、交通状况等因素,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各小学招生区域,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多孩子女实行长幼随学就读公办学校,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指导,各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名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向县教体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25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三、所需材料
(一)本县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
1.非本县户籍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
3.《出生医学证明》。
四、学区划分
(一)乡镇小学对应学区划分
居住在农村的适龄儿童入读对应中心校所辖农村小学或教学点。
(二)县直小学对应学区划分
娄烦县实验小学:永盛路以东、利民路以西片区;鸿业小区、阳光水岸东小区;河家庄村、新良庄村(含后黑山村)、姚罗村。
娄烦县第二实验小学:永盛路以西片区;丽泽苑;金茂小区、龙兴小区、阳光水岸西小区;安逸小区;娄家庄村(含白道坡村)、童子崖村。
娄烦县第四实验小学:利民路以东片区(有住宿需求的可不受片区)。
娄烦县君宇实验学校小学部:御景苑、采煤沉陷区(非交易户)、大夫庄村。
娄烦县尖山学校小学部:尖山矿区、苇院坪村、西会村、河家兰村。
五、入学办法
(一)“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按实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小学或教学点(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继续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的除外)。
(二)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县户籍“人户分离”(即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将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在招生计划轨制和班容量限额内进行补缺派位,满额为止。
1.娄烦县确定的库区移民、矿区移民、采煤沉陷区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村的适龄儿童,具有移民安置房屋有效证明(村委、乡镇、移民开发局或乡村振兴局共同出具的分房证明、缴款收据等,户主与适龄儿童为直系亲属),按移民安置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2.旧城改造区域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和娄烦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分别按照旧城改造前的房产(房屋征拆补偿证明)和户籍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3.在县城购买商品房定居的适龄儿童,以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件)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文本或网签协议和足额缴费凭据(2025年4月30日前办理)为依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4.通过个人间交易购房定居县城的适龄儿童,以公证单位签字盖章的购房契约、契税、购房付款凭据、水电暖的缴费票据(2025年4月30日前办理)为依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5.租房暂居县城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县城小学入学的,须提供租房协议、房租金条据和水暖电缴费票据(2025年4月30日前办理)以及入学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县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及县城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不得择校。
以上五类适龄儿童,如审核资料过程中发现其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孩子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要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县户籍人口子女,暂居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范围的直接入读对应小学或教学点;暂居县城的,根据县城学校的学位情况,就近安置,不得择校。
(四)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做到对本服务区适龄残疾儿童底清数明,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学籍管理。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则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校要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五)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监护人工作或服役单位出具的证明后,县教体局根据优抚对象子女就读意愿进行安置。
六、入学流程
(一)入学报名
1.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进行: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手机端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或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电脑端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信息登记必须真实,如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填报虚假信息或不进行网上入学登记,适龄儿童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在全县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工作期间,各学校要安排招生人员,在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报名登记。
(二)审核录取
7月17日—7月31日,县教体局和学校进行适龄儿童资料审核和学生录取工作,需要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县教体局将电话通知进行现场审核。同时,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入学。
(三)通知入学
8月5日,适龄儿童家长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小学按照统一要求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均衡编班
8月26日上午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均衡编班时,各学校要邀请、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编班结束后,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工作。
华佗小知识
20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