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方式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海拉尔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无证幼儿园指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的幼儿园。
现将海拉尔区举报监督方式予以公布,请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座机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邮箱受理时间:24小时
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华佗小知识
202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