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规模的扩大,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与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备受社会关注。食堂成本核算不仅关系到学生的饮食质量与健康保障,更涉及教育资金的合理分配与使用。然而,由于各地差异及学段特点的不同,民办学校食堂成本核算范围与入账成本占比存在一定复杂性。
【成本核算范围】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等规定,各办学层次的学校,可大致将食堂入账成本划分为三类:
1.原材料成本:包括米、面、油、肉禽类等大宗食材,还包括水、电、暖、、天然气、调味品及其他原材料成本。
2.人工成本:包括食堂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以及各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其他成本(食堂员工培训费、差旅费等)等。不包含在学校兼任管理食堂的教师、后勤校长等非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支出。
3.低值易耗品成本:包括食堂购置的日常用具(锅、碗、瓢、盆等)、劳保用品(工作帽、工作服、工作手套等)、办公费用(纸张、笔墨、收据、电脑用耗材等)、食堂文化建设或宣传费(宣传海报、文化墙等)、清洁用品等,金额较大的需按月分摊计入食堂成本。其他还包括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检验检测费用、日常维修费用等零星支出。至于食堂房屋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更新改造、大修等费用,是否能够计入到食堂成本中核算,各地对于各办学层次的学校要求不一,需结合当地规定实行。
【食堂成本占比】
学校食堂的入账成本占比,各地区不同办学阶段要求不一。比如,湖南省中小学按照伙食费收入作为基数规定占比,《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24〕41号要求 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对于托管食堂要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0%。而广西自治区中小学食堂成本占比则是按总支出确定,《广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桂教财务〔2025〕3号要求食材支出占食堂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70%。再比如,像高等学校对食堂成本占比会规定的更为细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3〕1号要求 原材料成本、人员经费一般应分别占总成本的55%、35%左右;动力成本一般应占总成本的5%左右;维护维修、办公费、折旧费以及日常消耗费用等一般应占总成本的5%左右。学生食堂安排经费购置的单件10万元以下小型设备,根据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计入运营成本;单项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改造费用,计入当期维护维修费用。
所以,对于食堂运营成本费用的各项占比数,需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对于现阶段实际运营成本占比与规定占比偏差较大的学校,应尽快调整。而对于当地未明确规定成本占比的学校,则可参考其他地区,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总结】
综合各地可见,民办学校食堂成本需 重点关注原材料、人工、低值易耗品及必要管理费用的合理列支。无论是中小学还是高校,均要求食堂成本透明化、精细化,避免公用经费与食堂支出的混淆。未来,民办学校需结合属地与学段特点,强化成本核算的合规性,平衡公益属性与运营可持续性,并通过动态监管提升学生与家长的满意度,实现食堂服务质效双优。
文源 | 融合智见(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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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