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怎样办理离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02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10:46

您好。
协议离婚的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在30-60天不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10:46

法律分析:双方自愿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8、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是公民的自由权利,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若是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情形的,人民*在审理时可以更加清楚地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可以单方面提出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离婚的程序也会不同。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要起诉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管辖区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