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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委托书 篇4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客户(甲方):

  代理人(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申请注册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的文件和证明,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和制作。注册材料被拒绝或者需要删除的,获得《商标注册证》的期限顺延

  3.乙方的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的商标注册资料的完整性,保护其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接受商标局的受理,3个月内出具受理通知书,14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终止商标注册业务,按合同收取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币种:人民币):

  1.商标注册代理申请费:1500元/标准/类,十项

  2.查询费:

  中文查询:200元/标准/类,十件

  英文询价:200元/标/品类,十件

  图文查询:200元/标/类,十件

  3.注册商标生产成本: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商标注册费和代理费总额为:

  5.甲方将商标注册及相关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应立即在3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甲方有权监督。

  4.乙方代表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除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除;如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除,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双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无法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3.甲方在商标申请过程中放弃申请的,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不及物动词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或手印):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传真:传真: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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