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清洁家园、美丽赵庙”活动,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创建美丽乡村,改善居住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洁卫生户”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比范围
全乡各村常住家庭户。
二、评比标准
1、不乱丢弃。厨房、卧室、楼道干净整洁,前屋后的空地做到无粪便,无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平时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产生的带水生活垃圾尽量挤干水分,且必须袋装化,所有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处理,统一放置在垃圾箱或垃圾桶内。
2、不乱堆放。房前屋后不乱摆放各种杂物,确有特殊情况也必须摆放整齐。
3、不乱搭建。房前屋后不乱搭建其他建筑物。如需设置遮阳布也必须整洁美观。
3、不乱张挂。乡村主干道和临街面底层不晾晒衣被。其他地方衣被晾晒要有序。电力、通讯、电视等各种线路不随便乱拉。门店店牌和小广告等安装和张贴要规范有序。
5、不乱种植。不得占用公共场地种植各种蔬菜。
6、不乱养殖。家畜、家禽养殖必须圈养,且不得污染环境。
三、评比办法
1、村里成立“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妇代会成员、村保洁员、部分党员、热心于环卫事业的代表等人员组成。各村评比检查小组成员要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清洁卫生户”的评定标准。镇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清洁卫生户”进行抽查。如发现不符合标准,将取消评选资格。
2、各村评比检查小组根据日常检查结果,对照评比细则,逐项打分,总分在80分以上按从高到低评比,低于80分不得参与评比。评比汇总后将“清洁卫生户”名单在村民集中的地方或村委会进行张贴公示3日,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对被评为“清洁卫生户”的家庭户发放一定的清洁用品作为奖励,同时张贴“清洁卫生户”门牌。对获得“清洁卫生户”的家庭户村里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能保持的及时揭牌,对新达标的及时补牌。
3、“清洁卫生户”评比时间为每月评比一次,每月月底最后两天为公开评比日。
四、评比比例
1、各村“清洁卫生户”评比比例原则上每村10户,但也会根据本村总体卫生状况确定,卫生状况良好的村可适当增加评比比例,卫生状况一般的村适当减少评比比例。
2、各村可根据本村各片各组卫生情况,确定片、组“清洁卫生户”评比比例。片、组卫生状况较好的可适当增加“清洁卫生户”的评比比例,卫生状况一般的可适当降低该片、组“清洁卫生户”的评比比例。
五、评比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各村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清洁卫生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组荣誉,共建美好家园。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清洁卫生户”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挂牌的“清洁卫生户”进行复评。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3、严格执行标准。“清洁卫生户”评比活动要做到坚持标准,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清洁卫生户”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清洁卫生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4、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清洁卫生户”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张晓夫同志担任组长。各村指导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厚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比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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