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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公积金还房贷怎么操作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还房贷月供的方法如下:1、通过银行柜台还款,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指定的银行柜台办理还款手续;2、使用网上银行还款,登录绑定的网上银行账户,选择公积金还款服务进行操作;3、利用自助终端机还款,前往设有公积金自助服务终端的地点,按照提示完成还款;4、通过手机银行APP还款,登录手机银行应用程序,找到公积金还款选项进行还款操作。公积金的使用规定:1、提取条件: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条件,通常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等;2、提取流程: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办理;3、提取额度:提取额度通常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住房贷款金额等因素有关;4、提取时间: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房贷,可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比如每月的特定日期;5、联名账户:如果是夫妻共同还款,可能需要开设联名账户,并将双方的公积金转入该账户中进行还款。综上所述,苏州公积金还房贷月供的方法包括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自助终端机和手机银行APP进行还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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