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徐州公积金提前还款流程

徐州公积金提前还款流程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常还款满一年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如当月偿还的金额大于本次应还本息额,也属提前还款,提前偿还部分 贷款 本金应不少于1万元。那 淮安 公积金贷款 提前结清 办事指南 是怎样的呢, 网 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淮安 公积金 贷款提前结清条件 借款人在 住房公积金 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二、淮安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材料 身份证 三、淮安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流程 1.申请人通过窗口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3.对提前还款进行审核、审批。 4.准予办理的,出具审批意见。对不予受理的,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并退还申请资料。 四、淮安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淮安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但是更多的人是在线下进行办理,因为网上办理的地方是比较少的,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网进行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提前还贷前要查询剩余贷款额,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提前还款的部分金额,随后用户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提前还款的金额。2、用户根据还款的多少选择填写申请书,全部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部分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随后工作人员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应的材料。3、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书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委托银行,等待银行审批。4、银行审批过后,接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5、申请人收到审批成功的通知后,就可以到银行偿还申请的还款金额和利息了。6、用户在提前还款成功后需要把提前还款表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档。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

第3种观点: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办理流程问题:1、带好证件:贷款经办行通知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和还款卡至柜台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手续。各地的具体情况还需要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网点联系预约时间。2.填写申请:还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和提供所需资料。3.等待审批:具体包括受委托银行的审批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4.还款存档:即去银行把想还的贷款本息一并还上,并将提前还款表送到公积金中心存档。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