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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户算是取得所有权了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买卖吗1、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可以进行买卖。房产证是拥有房子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房屋所有权证如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流程如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拿测绘图;4、领取相关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交易。相关行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的效力是由是否登记决定的,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相当于这个房子还不是你的,所以不能买卖。符合民法典的登记主义,房屋未取得所有权,相当于房屋未登记,不能买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没有过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从产权认定来说,还属于原房主。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应该还是属于原房主的,因为签订合同时债权行为,过户是物权行为,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是登记转移所有权。其次,农村房屋具有特殊性,因为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有特殊规定,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卖房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发生转移,所以规定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出卖人不得再申请批准新的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没有过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从产权认定来说,还属于原房主。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没有过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从产权认定来说,还属于原房主。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还是属于原房主的,因为签订合同时债权行为,过户是物权行为,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是登记转移所有权。未过户就还是归原房主。农村房屋具有特殊性,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卖房的同时 宅基地使用权 也会发生转移,所以规定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出卖人不得再申请批准新的 宅基地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 农村宅基地 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3种观点: 买二手房没有过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从产权认定来说,还属于原房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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