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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来源:华佗小知识


律师分析: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需要确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 免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需要确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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