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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

来源:华佗小知识


单位不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如下:

1、当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单位不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方法:

1、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

2、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单位不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是合法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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