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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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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清算的特点有: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

2、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

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8、破产清算的结束。

一般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与同级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公司破产清算基本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法律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法律规定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破产清算的性质是什么,程序是什么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4)破产的宣告: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务;

四、设立清算账户;

五、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六、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九、制定清算方案并确认实施清算方案;

十、提交清算报告;

十一、办理注销登记。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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