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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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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签了合同不想买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购房合同,或者合同中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购房合同。

一、交了首付,还能退房吗

可以退房。退房分两种情况:

1、约定退房: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约定退房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双方另行协商约定违约责任后退房。

2、法定退房:开发商出现以下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1)延迟交房;(2)规划变更;(3)房屋质量不合格;(4)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5)开发商把房子作抵押。

二、如果房子不能按期交房怎么办

房子不按时交房,且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交房,作为买方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一旦遇到延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子。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个月仍然不能按时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总承包合同怎么解除

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满足法定解除条件时,一般当事人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合同;此外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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