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内审是怎么审的

内审是怎么审的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审判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审理案件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起诉

二、受理

人民收到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案件由审判员或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开庭

人民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规定期限前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规定期限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开庭审理终结,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四、判决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不受普通程序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顺序。审判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审理案件的过程虽然程序很多,但每一个环节都是有必要的,丝毫不累赘,非常的有必要,而且审理案件过程中的证据是最重要的。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