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无效劳动合同,主要针对以下情况:(一)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合同;(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分析
1、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无效认定的程序和相关部门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认定的程序和相关部门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合同存在违法、无效等情况时,需要进行认定的程序和相关部门。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无效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听证、裁决等环节,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相关部门通常是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这些部门负责接受申请、调查核实、进行裁决或调解等工作,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将被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包括: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无效认定的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审查、听证、裁决等环节,相关部门如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负责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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