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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有多少年?六个月就是全休了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女职工的哺乳假不是全休,是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一、哺乳期会上班吗?上班时间规定?

1.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2.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应当有一个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个小时哺乳时间。

二、劳动法规定有哺乳假吗

劳动法中没有哺乳假的具体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规定了,应当给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各个地方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有不同的规定,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6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三、哺乳期喂奶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

哺乳期喂奶时间《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但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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