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合法解除等情形均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如果违法辞退的,要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期间解雇员工的法律
劳动仲裁期间解雇员工的法律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期间雇主通常不能单方面解雇员工,因为仲裁程序正在进行中,而解雇可能会被视为对员工的不公平对待。然而,也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的例外,例如,如果员工在仲裁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者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时,雇主可能会有权解雇员工。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解雇程序和赔偿要求,雇主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因此,在劳动仲裁期间,雇主应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遵守法律,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结语
劳动仲裁期间解雇员工的法律是复杂而重要的。根据劳动法,雇主通常不得单方面解雇员工,以免不公平待遇。然而,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例外,如员工严重违纪或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法律规定了解雇程序和赔偿要求,雇主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在劳动仲裁期间,雇主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遵守法律,以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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