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主要有两方面,一个是人身安全监护,另一个是财产监护。每一个监护方式有着不同的监护原则。对于人身安全的监护来说,应当按照以教育保护为目的原则进行监护。对于财产监护来说,监护人要以满足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监护。例如当未成子女在对国家或者集体造成财产损失时,监护人有义务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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