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证明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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