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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不起诉决定书后受害人经济损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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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不起诉决定书后,受害人的经历损失由加害方来承担。
不起诉,说明该案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按照民事纠纷处理。遭受损害的一方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对方予以相应赔偿、或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机关。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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