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转出未交的原因:
1、月末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额自“应交税费——应交”科目转入“未交”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科目。所以应缴税费——应交——转出未交是有借方余额的。借方余额反应本年度应交未交的。
2、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购买的礼品用于公司的外部,如交际应酬、对外投资、以物易物、抵债、赠与他人等,需要视同销售;而如果购买的礼品用于公司内部,如员工的福利消费等,是不需要视同销售的,但是进项税不允许抵扣或需要进项转出。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的应以购进价格进行视同销售,报销项税。
税收类型有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消费型
消费型指在征收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
(2)生产型
生产型指在征收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
(3)收入型
收入型指在征收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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