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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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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员工过了试用期之后企业在劳动合同年限内不能随意辞退,若是辞退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为1年3年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那么如果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般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一种是企业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双方协商解除的,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企业单方面解除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裁员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决定了裁员是否合法,以及究竟是应该得到经济补偿还是二倍的赔偿金。

一、恶意辞退员工怎么处理

恶意辞退员工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往往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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