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法占用房屋或违法拆除房屋是违法行为,需依法处理。行政机关可采取行政强制手段,如拆除、恢复原状等,对于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国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房屋或者进行其他非法占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有权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排除危险,消除影响;对违法行为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七条:“不动产权利遭受侵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非法占用房屋或违法拆除房屋的行为应被制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行政机关可采取行政强制手段,而权利人也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