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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收到传票不去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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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收到离婚传票后按照开庭时间准备应诉,并在举证时间内提交证据材料,也可请求进行调解。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原告不按时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按时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的,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一方宣告判决并送达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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