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浙A 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
法律依据:
《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 第二条 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