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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能否解决未缴社保问题?

来源:华佗小知识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没有按时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补缴。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劳动者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应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离开。因此,即使公司没有交社保,劳动者也不能立即辞职离职。

法律分析

不可以。

公司没交社保,不可以立马辞职走人。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应当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离开。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

不补缴的,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公司未缴纳社保,员工是否有权利要求补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未缴纳员工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实际欠缴金额的3%每日加收滞纳金,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同时,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提起申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未缴纳员工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实际欠缴金额的3%每日加收滞纳金,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同时,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提起申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员工不可以立即辞职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离开,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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