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债务人不能口头提出支付令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口头异议无效。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百二十一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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