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以下几种做法: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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