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公示名单后多久发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一般来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名单要在校内公示5天。每个学校公示的时间可能不一样,但通常都是公示一周的时间。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与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法律依据
《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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