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处理方式如下: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审查。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4.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款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 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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