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属于什么费用

属于什么费用

来源:华佗小知识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而在购入商品(或取得的劳务)的价值额上增加的价值额。
的纳税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和使用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不可抵扣的项目除外),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税率有17%和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17%。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4%(商业)和6%(工业),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如若需要开具专用,可到主管税务局代开4%(商业)或6%(工业)的专用。
一般纳税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
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法律依据】:
《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