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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华佗小知识


无效婚姻会产生的后果是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的”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一、怎么样解除同居关系?

解除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可以直接协商解除。因为同居关系未经合法婚姻登记,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也不能向人民起诉解除,因为人民不会依法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二、离婚后同居协议可以生效吗

离婚后同居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从法律角度已经不是夫妻,现在仍然住在一起,属于一种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双方互不负有夫妻的义务,同时也不享受夫妻之间应当具备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哪些手续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的手续: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依法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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