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教育部称将大力整顿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超纲教学,乱收费等现象,没有办学资质的补课机构将一律取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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