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扣12分后,机动车驾驶证会被暂扣,在此期间驾驶人不能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2、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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