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可以转让土地使用证吗?
已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可以转让,已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报经批准,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划拨方式转让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卡款、第三款。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可以转让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但具有一定的。划拨土地转让应具有批准权的审批公文,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可以直接转让吗?土地使用权可以直接转让吗?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1、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属于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能转让;(2)其余情况不能转让,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转让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二、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国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的。 所谓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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