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
(二)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申请人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在什么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2)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3)拒绝缴纳鉴定费的;(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况下医学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学会有权决定是否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下列情形出现时,医学会有权不予受理申请: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
医疗事故
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况下医学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因此,医疗事故争议经过判决后,医学会就不能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都有哪些内容,医疗事故鉴定要鉴定哪些具体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书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该内容由 杨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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