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报案材料写明报案人,报案事项,事情经过,事实根据和理由即可。
法律依据:
《人民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四十三条 对不服人民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复查后,认为应当维持原决定的,报请检察长决定;认为应当改变原决定的,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不服人民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复查后,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在十日以内送达申诉人、原案当事人,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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