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考核评价制度
一、师德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二、师德考核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教师组成三个层面的师德考评组织具体负责师德考评工作。
三、师德主要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师德考核采取自述、考评表、访谈相结合的办法,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实绩作出考核结论。
五、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七、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五天。
八、本制度经教职工大会透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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