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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提供淫秽书刊出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来源:华佗小知识


《刑法》对于既遂犯的处理方式是根据所触犯的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包括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行为,也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对于既遂犯,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刑法》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延伸

淫秽书刊出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保护社会道德秩序的司法准则

淫秽书刊出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司法系统为了保护社会道德秩序而制定的准则。淫秽书刊的出版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对公众产生了负面影响。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道德价值观,司法机关需要对这一犯罪行为进行量刑。量刑标准的制定旨在平衡惩罚与预防的效果,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威慑力。在考虑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通过严格执行量刑标准,司法系统能够有效地打击淫秽书刊出版罪,维护社会的道德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淫秽书刊出版罪的既遂犯应根据《刑法》规定直接受到相应刑罚。司法机关制定的量刑标准旨在维护社会道德秩序,保护公众利益。该标准平衡了惩罚与预防效果,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威慑力。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严格执行量刑标准有助于打击淫秽书刊出版罪,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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