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了人不在了的办理方式如下:
1、家属可以携带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社保局申请死亡待遇;
2、如果逝者有遗属,遗属可按规定领取社保待遇;
3、无遗属的,社保金会随着个人的去世而终止,不再发放。
保的相关权益:
1、遗属待遇:当社保缴纳者不幸去世时,其遗属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领取遗属待遇;
2、一次性死亡补助:根据社保,符合条件的遗属可能有权获得一次性死亡助金;
3、养老金继承:在缴纳者去世后,其累计的养老金可能会按照法律规定由遗属继承;
4、个人账户余额处理:去世缴纳者的个人社保账户中的余额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社保交满而身故的处理方式包括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申请死亡待遇,有遗属者可领取社保待遇,无遗属则社保金随个人去世而终止发放,意味着社保待遇与生存状况密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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