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情形是:
1、买卖;
2、赠与;
3、交换;
4、继承;
5、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人民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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