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多久能拿到证
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大概在30个工作日可以拿房产证。法律规定,房屋登记机构自受理当事人的登记申请后,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三、房屋转移登记是否受时效的
房屋交付以后,请求房屋转移登记不应受诉讼时效。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