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未处理结案对车主是有一定影响的,具体影响如下:
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3、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提起诉讼,上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车主会陪着打官司;4、结案时事故损失该保险公司承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你承担。
一、交通事故现在谁急着结案
交通事故一般是肇事方比较急着结案,因为留有案底对肇事方以后的出行驾驶会造成影响。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部门结案了。
2、去交警部门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当事人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需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面。再加上当事人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二、车撞人不结案车主有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事故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提起诉讼,上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骏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戴货物。对所戴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贷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
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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