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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建筑工程要审查合同

来源:华佗小知识


1、对于建设施工合同需要审查诉讼主体的资格。

2、需要审核建设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3、建设施工合同需要约定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违约责任。

4、建设施工合同都涉及到工程质量的保修与保证问题。

一、没有施工合同怎么谈价款

严格来说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二、施工合同到期工程没完工

工程建设合同到期后,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施工单位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施工合同的风险防范方法都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双方纠纷的主要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那么对施工合同的防范措施有哪些?具体如下:1、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对于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工程能否顺利完成2、慎重对待挂靠。3、签订合同前了解工程是否属于招标的范围。4、依法进行招投标。5、不要进行转包,依法进行分包。以上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和防范的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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