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处理最长期限没有具体的时间,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相对较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记录下列事项: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经过及具体接触部位。最后双方签字确认,为今后明确赔偿责任、解决事故争议保留有效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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