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得代开专用
1、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代开专用,只能申请代开普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代开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开具专用。
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能开具专用,但是可以去税务局代开专用,但是税率是3%,也就是说对方只能抵扣3%的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通知》规定,税务机关可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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