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办会计领导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执行《会计法》。
2.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结月清,帐款相符。
3.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对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要严格管好,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4.积极配合会计做好核算工作,会计凭证及时传递。
5.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对未达帐款项做好调节表,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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