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年7月,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在巴黎举行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决议,规定10年5月1日国际劳动者举行,并决定把5月1日这一天定为国际劳动节。
2、政务院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19年后,基本上每5年表彰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