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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材料汇编

2020-11-01 来源:华拓教育

  建立健全集体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每个月不少于1次。学校党组织将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认真进行学习点评,切实提高学习质量。

  (一)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落实每周一次的党员政治和业务学习培训制度。重点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福建省委、厦门市委关于加强海西建设的文件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交流学习心得。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开展读书活动,通过异地参观、电化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组织党员参加“在线学习”和“培训超市”学习。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需求,充分发挥在线学习开放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方便党员不限时分散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

  (三)做好新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举办教育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新党员培训班,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科学发展观等的专题学习,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不断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等基本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加强党性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举办民办高校党务干部培训班。针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在总结去年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民办高校党务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培训的实效性,提高民办高校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五)举办校(园)长培训班。围绕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的教育培训工作。20xx年继续办好中小学、幼儿园任职班和提高班等各级各类培训。同时,利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的培训资源,继续做好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工作。

  (六)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和教育部门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组织调训工作。教育系统干部调训包括参加省市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教育部校长培训中心等单位的学习培训。

  (七)发放学习材料。市委教育工委要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发放《党课一小时》学习光盘、做好党建系列学习材料的征订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精神。

  (八)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要求,对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方案。各基层党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好集中理论学习、讲座、专题研讨等。   (九)党建责任书情况检查。开展对直属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书情况检查,特别是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情况。通过检查、反馈、整改,逐步建立健全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营造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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