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我系教职工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举措。系各级领导必须将技术安全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为确保我系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系各级领导,必须把抓好技术安全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实验室应设技术安全人员协助系领导做好本系的技术安全工作,并经常检查技术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系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实验、实习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习惯。
3、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内容的实验室,应按国家、学院及我系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内容的人员应在系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5、实验室要严格遵守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
7、凡对外进行各种测量、测试并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都要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进行计量认证。计量认证工作经我院主管部门组织对实验室验收合格后,由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
8、各实验室因工作需要改变电力设施者,必须按照我系制定的《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执行。
9、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按情节分别追究实验室及系主管领导的责任。